【高教深耕D分項】112-2經濟不利學生課業輔導獎勵金申請

1.教學發展中心辦理課業輔導獎勵金,由輔導人員(教師、教學助理、成績優異同學)進行課業輔導,每月進行20小時課業輔導共60小時(3~5月)、以及參與1場有關職涯、正向心理講座或工作坊,由系上、學輔或承辦單位人員認證。

學輔中心講座及工作坊
日期 時間 地點 講題
5/29(三) 10:20~12:00 演藝廳 其實我們都寂寞了!聊聊如何學習自我陪伴
6/05(三) 10:20~12:00 演藝廳 想成為什麼樣的人
6/12(三) 10:20~12:00 演藝廳 生命教育特色校園講座
日期 時間 地點 工作坊
3/21(四) A411 生命教育中心 纏繞心編織情-給自己的察覺禮物
4/30(二) A411 生命教育中心 愛裡面我是誰:愛情曼陀羅
*以上活動請同學自行留意學校活動報名系統:
http://ep.hwai.edu.tw/e-portfolio_Official/Services/LP_OPEN_PAEA.aspx

 

2.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者可向系上提出申請,各系科依照配額經系上相關會議審核遴選後,請將申請表、印領清冊(窗口教師及系主任簽章即可)於3/8下午四點前繳至教發中心(請各系窗口老師自行決定收件時間)

 

3.為每月準時核發課業輔導獎勵金,請參與課業輔導之經濟不利生,自3月8日開始填寫輔導紀錄表,3~5月每個月需各填寫20小時,每輔導時段不超過2小時為原則。若至系辦、系圖、宿舍、圖書館、自主學習中心等場域進行課業輔導時,認證單位簽章欄位,請務必給單位人員簽章,或導師簽名以茲證明。每月輔導紀錄表於月底前繳交至窗口老師彙整,並於隔月5日前送至教發中心審核,以利後續核發作業,審核通過者每月發放獎勵金$4000元。

 

*注意 :

1.課業輔導獎勵與學務處生輔組「生活助學金」僅能擇一申請,請同學慎重選擇!

2.學生參與校外實習,如為「畢業必修課程」、「可領取校外實習薪資」,則不予補助。

3.煩請導師特別注意參與輔導學生的學習狀況,特別是畢業班學生,須於期末前完成所有輔導檢核以利完成獎勵金發放。負責助理:陳南君#7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