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高教深耕D分項】112-2經濟不利學生課業輔導獎勵金申請
1.教學發展中心辦理課業輔導獎勵金,由輔導人員(教師、教學助理、成績優異同學)進行課業輔導,每月進行20小時課業輔導共60小時(3~5月)、以及參與1場有關職涯、正向心理講座或工作坊,由系上、學輔或承辦單位人員認證。
| 學輔中心講座及工作坊 | |||
| 日期 | 時間 | 地點 | 講題 |
| 5/29(三) | 10:20~12:00 | 演藝廳 | 其實我們都寂寞了!聊聊如何學習自我陪伴 |
| 6/05(三) | 10:20~12:00 | 演藝廳 | 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|
| 6/12(三) | 10:20~12:00 | 演藝廳 | 生命教育特色校園講座 |
| 日期 | 時間 | 地點 | 工作坊 |
| 3/21(四) | A411 | 生命教育中心 | 纏繞心編織情-給自己的察覺禮物 |
| 4/30(二) | A411 | 生命教育中心 | 愛裡面我是誰:愛情曼陀羅 |
| *以上活動請同學自行留意學校活動報名系統: http://ep.hwai.edu.tw/e-portfolio_Official/Services/LP_OPEN_PAEA.asp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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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者可向系上提出申請,各系科依照配額經系上相關會議審核遴選後,請將申請表、印領清冊(窗口教師及系主任簽章即可)於3/8下午四點前繳至教發中心(請各系窗口老師自行決定收件時間)
3.為每月準時核發課業輔導獎勵金,請參與課業輔導之經濟不利生,自3月8日開始填寫輔導紀錄表,3~5月每個月需各填寫20小時,每輔導時段不超過2小時為原則。若至系辦、系圖、宿舍、圖書館、自主學習中心等場域進行課業輔導時,認證單位簽章欄位,請務必給單位人員簽章,或導師簽名以茲證明。每月輔導紀錄表於月底前繳交至窗口老師彙整,並於隔月5日前送至教發中心審核,以利後續核發作業,審核通過者每月發放獎勵金$4000元。
*注意 :
1.課業輔導獎勵與學務處生輔組「生活助學金」僅能擇一申請,請同學慎重選擇!
2.學生參與校外實習,如為「畢業必修課程」、「可領取校外實習薪資」,則不予補助。
3.煩請導師特別注意參與輔導學生的學習狀況,特別是畢業班學生,須於期末前完成所有輔導檢核以利完成獎勵金發放。負責助理:陳南君#7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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